浙江水泥全面进入新型干法工艺时代
中国建材网 [2007-11-30]
 

 
  结构调整新目标确定:改造整合淘汰小粉磨站;全面推进余热利用;加快企业战略重组

  浙江省计划在2007年年底全部淘汰最后的17座机立窑。随着一台又一台机立窑的拆除,浙江省将率先进入全部采用新型干法工艺生产水泥的水泥工业现代化时代。

  这是一件令人高兴和骄傲的事。但是,对于浙江省的水泥企业来说,在高兴之余也许还有许多感慨。在水泥行业结构调整过程中,浙江水泥企业经历了风风雨雨。

  浙江水泥工业的结构调整犹如经济领域的一场战役,作战环境纷繁复杂,影响因素千变万化,对得失成败的评头论足更是各有千秋。不论是政府领导,还是水泥界专家、企业家及众多媒体,对浙江省水泥工业的结构调整自始至终都十分关注,并给予了极大的理解和支持,增强了浙江推进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决心和信心。

  浙江是水泥生产大省。在2000年以前,全省水泥工业700多条生产线主要以机立窑生产工艺为主,代表水泥生产先进工艺的小型窑外分解生产线仅有6条,日产1000吨以上新型干法窑在省内还是空白,新型干法水泥产量仅占全省水泥总量的2%.如何改变浙江水泥工业的落后面貌?国家提出的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要求,为浙江省指明了建设现代化水泥工业的方向。

  浙江省水泥工业结构的调整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视。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浙江省各级政府和各部门都付出了很大努力,水泥企业更是做出了卓越的贡献。浙江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所取得的成绩是全社会努力的结果。

  因势利导,抓住机遇发展1998年,国家经贸委印发了《关于印发建材工业“控制总量、调整结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经贸产业[1998]572号),并在1999年7月27日公布了《取缔、关闭、淘汰小玻璃厂小水泥厂企业(生产线)名单》(国经贸建材[1999]715号),全国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全面拉开了大幕。由于企业淘汰机立窑所承担的损失较大,加上涉及银行贷款、当地老百姓的集资、员工的就业转移、地方财政收入的减少等复杂因素,而政府给予机立窑淘汰企业的补偿又很少,虽然有国家的令箭,浙江省在执行国家经贸委715号文件的过程中,工作做得还是十分艰难。水泥工业结构调整仅靠行政手段来推进难度很大,在实行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只有充分利用市场规律,以市场的手段为主来推进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才能比较顺利地达到预期目标。

  2000年开始,浙江省经济又呈现出新一轮快速发展的势头,水泥企业也都感受到了发展机遇的来临。如果水泥市场形势转好,淘汰机立窑的工作将面临更大的困难。

  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究竟该如何推进?浙江省经贸委对此展开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并借鉴国内外水泥工业发展的经验,深入分析全省水泥工业的发展现状,形成了《浙江省水泥工业战略研究》和《浙江省石灰岩资源现状及开发利用情况的调查报告》,确定了浙江水泥工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明确了实现浙江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目标的总体构架。在推进水泥工业结构调整过程中,浙江省重点把握住了4个方面:一是坚决刹住新上机立窑等落后生产能力的势头;二是加快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的建设,确保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水泥产品的需求;三是利用市场手段压缩机立窑生存空间,促使新型干法水泥产品顺利占领市场;四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明确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政策措施,使全社会理解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重大意义,并形成合力。

  由此,2000年9月,浙江省经贸委发布了《浙江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与发展指导意见》(浙经贸发布第1号),将全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总体目标分解为“十五”期间的各项具体目标和政策措施付诸实施。在政策的适时引导下,浙江省的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开始按照《指导意见》规划的进程有序前行。2001年~2003年,浙江省经济快速发展,水泥市场需求量增速之快始料不及,企业投资建设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的热情远远超过了预期。根据全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发展的实际现状,浙江省及时对全省水泥工业的“十五”发展规划进行了修订,出台了《浙江省“十五”后三年水泥工业发展指导意见》,实事求是地调整浙江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引导浙江省水泥工业的结构调整按照预期的目标发展。这一时期浙江省紧紧抓住了新型干法水泥的发展机遇。

  正确认识淘汰与发展关系水泥产品是一个保障经济发展建设需求的特殊商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推进,首先要保证水泥市场的供给,因此,控制水泥淘汰落后产能与发展先进产能的速度尤为重要。发展的速度也直接关系到淘汰的速度,要保障市场供给,必须加快发展新型干法水泥产能,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

  进入“十五”以后,浙江省水泥市场的需求量高速扩张,水泥生产逐渐供不应求。如何在保障浙江省经济发展对水泥产品需求供给的前提下,加快推进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浙江省通过认真研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明确了当时全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总量控制、限量淘汰”的方针。2002年浙江省印发的《关于加强我省水泥行业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建设日产2000吨~4000吨熟料生产线的按30%~50%比例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对建设日产4000吨及以上的按10%~20%比例淘汰。这项政策的调整,既调动了水泥企业发展新型干法水泥的积极性,也使得浙江省机立窑在水泥需求旺盛时期继续得到不断淘汰。

  在市场需求旺盛时,浙江省始终坚决刹住机立窑回潮之势,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在市场需求回落时,不失时机地加大力度淘汰机立窑等落后生产能力。到目前为止,全省共建成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81条,形成熟料设计生产能力6000万吨(实际熟料生产能力可达到7000万吨,可生产水泥近1亿吨),基本上保障了浙江省社会经济发展对水泥产品的需求供给,为加速淘汰水泥机立窑等落后生产能力创造了条件。2005年浙江省淘汰了307台机立窑,2006年又淘汰了68台。截至2006年年底,全省总计淘汰机立窑688台,为完成在2007年年底前全部淘汰机立窑的目标任务奠定了基础。

  利用市场机制,强化政策引导建设一条水泥机立窑生产线按当时的价格一般需要1000万元~1500万元,而在淘汰时,浙江省各级政府对每台机立窑的补助额一般都在100万元以内,难以真正弥补机立窑企业的损失。在水泥企业大多数是民营企业的状况下,如何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来发挥政府的管理职能,推进水泥工业结构调整顺利进行,浙江省一直进行着大胆的尝试。

  水泥工业结构调整能否顺利推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新型干法水泥与机立窑水泥的市场竞争结果。当时浙江省许多水泥企业对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工艺不是很熟悉,对新型干法水泥在生产成本、产品质量等各方面能否在市场竞争中占优势心存疑虑。为了使新型干法水泥能顺利占领市场,浙江省在经过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努力进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政策引导的探索,促进了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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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建材报 【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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