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做好冬季供热采暖工作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对于供热企业因煤价上涨而导致的成本增支,按照政府财政、企业和用户共同负担的原则,综合采取价格、财政、税收措施予以适当缓解。
《通知》要求,适当调整供热价格,各地根据煤炭价格上涨情况,按照定价分工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适当调整供热价格。原则上,非居民(包括公建和工业)供热价格,可根据煤价上涨幅度适当调整;居民供热价格分步调整到位,调价幅度要严格控制在群众可承受范围内,并充分考虑对当地居民消费物价指数的影响。要加大财政补贴力度,一是加大对困难地区转移支付力度,二是增加地方财政对供热专项补贴资金。继续对供热企业实行税收优惠,为保障“三北”地区居民供热采暖,继续给予供热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另外,《通知》还要求,对低收入家庭给予适当照顾。
供热企业不堪重负
自今年6月以来,国家发改委先后两次调整电价,但煤价上涨仍使热电联产企业几乎全线亏损。因此,在电煤价调整后,供热价格成了关注的新重点。据了解,热电企业停产的情况非常普遍,热电行业几乎出现了全行业亏损的情况。虽然今年已两次上调电价,幅度累计达10%,但由于热电规模小、产权分散、小规模的电价上涨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2008年中报显示,12家热电企业中,有3家上半年净利润为负值,有11家企业净利润同比下滑。
早在8月初,山东省建设厅就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对今冬明春的供热进行过专门调研,目前,热电厂既有建筑单位供暖煤炭能耗在25公斤到30公斤之间,即每供暖1平方米,要消耗掉的煤炭量为25公斤到30公斤。去年煤炭均价为400元/吨,今年涨到了800多元/吨。以每公斤煤炭价格为0.8元计算,每供暖1平方米的煤炭消耗量折算现金为20元到24元之间。发电厂的成本还包括人工和其他费用,热电厂的供暖实际成本达到了31元。以济南为例,去年,济南的居民采暖费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2.25元。以此价算来,居民采暖市面价比热电厂的成本价低了近30%。热电厂的供热价格倒挂十分严重。
在气候最寒冷的黑龙江省,对于供热企业而言,一边是“冲动”的煤价,一边是“羞涩”的储备,双重挤压会给即将到来的采暖季带来重重困难。今年的煤价涨得厉害,每吨要在650元~690元。而去年同期,煤价最高时也就每吨470元左右。面对高涨的煤价,一些供热单位叫苦不迭。道外区某供暖所的负责人说,这些年他们一直是负债经营,既要保证供热质量,还得进行设备维护,简直入不敷出。煤价再这么涨,真就有心无力了。只能盼着热费也跟着涨。
在青海省西宁市,当前冬季供暖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供暖价格与供暖成本的严重失衡。针对这一突出问题,西宁市发改委根据供热企业申请,举行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参加听证会的经营者代表、消费者代表、有关专家等就供热价格调整问题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并提出建议。听证会上,西宁市供热公司、省宏基交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明珠物业公司、纺织社区有关负责人等经营者代表说,随着水、电、煤等能源价格不断上涨,供暖企业运营成本连年增加,现行热价与单位成本相背离的矛盾加剧,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生产及持续经营的能力。如西宁市供热公司在去年的采暖期内,全年亏损达698万元。
西宁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经核查,供暖企业反映的成本上升和亏损的情况是属实的,目前解决供暖企业冬季供暖价格与成本费用严重倒挂问题已迫在眉睫。其中,供暖用天然气价格从2001年的每立方米0.91元涨至2008年的每立方米1.07元,上涨幅度达17.58%。由于天然气成本占整个供暖成本的68%,所以天然气价格上调是影响燃气供暖成本加大的最大因素,如果继续按现行供暖价格运营,供暖企业将无法正常运营。由于煤价实行的是完全的市场调节价格,近年来涨幅过大,目前仍处于上涨趋势,大块煤已达到每吨900元,部分燃煤供暖企业的成本已接近或超过燃气供暖成本。
调价势成必然
在煤炭价格居高不下、热电企业持续亏损的情况下,今冬山东各地供热价格上调似乎已经难以避免。记者了解到,淄博市已经在9月初大幅上调了工业用热价格,居民用热价格的调整将在10月份听证会后决定。淄博市张店城区供热价格听证会将于10月上旬召开,议题估计只有一个,那就是涨价。目前,淄博市物价部门正面向社会公开聘请部分听证会代表。据介绍,张店城区居民供暖价格自从2004年至今一直维持套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3元的水平。不过,2004年煤炭平均价格为每吨370元左右,而目前煤价已经上涨一倍以上,并且煤炭价格在未来一段时间仍可能高位运行,供热企业已经难以承受重负。
据了解,淄博不会是惟一上调供暖价格的城市,各地市都有可能在未来的几个月中跟进,而山东今年将供暖价格调整的权限下放到各市,更印证了这种判断。
近日,因煤价难以承受,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热电厂等热电企业及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已向郑州市物价局提交了调价申请,郑州市物价局正在进行成本测算等前期工作。
甘肃的热电企业也早已出现了涨价的苗头,兰州物价部门表示,合理、适度地调整供热价格势在必行。目前兰州市供热价格调价方案已提交兰州市政府,提价幅度初步拟定为20%%左右,听证会预计在本月内召开。8月28日,西宁地区调整冬季燃气燃煤供暖价格听证会举行。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从2008年冬季供暖期开始,燃气供暖价格由每月每平方米3.20元调整为每月每平方米4.30元;燃煤供暖价格调整为每月每平方米3.80元,并提出按套内建筑面积计收取暖费的审核意见。
低收入家庭必须适当照顾
业内人士指出,发改委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做好冬季供热采暖工作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后,供热价格的上涨将会呈现一个比较大的幅度。对于面临亏损的供热类企业来讲,此消息未尝不是一个利好消息。同时,《通知》也强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居民冬季供热采暖工作进行周密安排和细致部署,在制定补贴或调价方案时要对低收入家庭给予适当照顾,调价方案与照顾低收入家庭的办法应同步出台。
热价要上调,各方却都有“苦水”要吐。
9月10日,兰州市11家供热企业联合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媒体吐露“心声”,认为供热价格拟上涨20%的涨幅偏低,不足以缓解煤价飞涨给供热行业带来的压力。与此同时,市民对于热价上调也有看法。
甘肃省三建武都路供热站、西湖供热站、金港城供热站等11家供热站负责人普遍认为,5年来煤价持续上涨,导致供热企业连续亏损,而今年煤价的疯涨更是把他们推到了无法生存的地步。供热站代表对20%的涨幅提出质疑,认为相关部门对供热企业的成本核算明显偏低。代表们一致请求政府能够按电煤价格统一采购供热原煤,以减轻供热站的成本负担,确保今冬供热。
作为取暖用户,不同的市民对于热价上调有着不同的看法。很多市民都提出,从去年开始,米、面、油、肉等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商品价格都在上涨,而且涨幅较高,老百姓的日常支出增加很快,生活负担明显加重。今年热价再一涨,无疑又会增加一笔开支,就按目前拟提20%的涨幅计算,100平方米的房子一个采暖期就得多掏300元左右。老百姓的承受力是有限的,尤其是困难职工、低保家庭。因此供热成本的增加单靠供热企业难以消化,但全部转嫁到老百姓身上,一些弱势群体更无法承受,这就需要政府拿出资金进行补助,尤其是对困难职工和低保人员。
北京去年的供热费是24元/平方米,以90平方米计,要交2160元的供暖费;如果真如传闻供热费超过31元的话,那至少要多交540元。这对于困难群众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青海省社会科学院有关专家指出,作为政府,有必要对供暖企业价格实施监管,应随供暖成本和市场价格变化适时对供暖价格作出调整,并积极引导、培育供暖企业发展壮大;作为供暖企业,能源价格的大幅上涨,势必影响企业经营秩序,企业亏损严重,服务质量必然下降,面对价格倒挂的局面,有必要调整供暖价格,这是可以理解的;从消费者的角度说,适当调整供热价格应在消费者承受能力之内,从当前来看,政府相应给予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采暖补贴很有必要,也应是今后政府工作的一个重点。此外,供热企业也应采取办法,降低供热成本,如采用先进的供热技术等。建议采取居民供热定价标准分开制定,如将工薪阶层采暖价格定为一个标准,下岗职工采暖价格另制定一个略低的标准。